排查水灾受损房情 做好房屋修缮加固
秦皇岛加固公司网讯:房屋无安全隐患的,可返回居住;无加固价值的,要予以拆除……7月11日,秦皇岛市住建委发文要求各县区住建部门,立即组织开展农村水灾受损房情排查和分类处理工作,坚决杜绝水退后因居住受损房屋倒塌而发生人员伤亡事故。
为全面掌握水灾房屋受损情况,做好损坏房屋的修缮加固工作,秦皇岛海港区市住建委要求各县区建设部门应及时组织人员,对当地水灾受损房屋情况进行调查登记,为开展修缮加固和灾后重建工作掌握第一手资料;各乡镇及各行政村应加强房屋防灾知识宣传,组织群众开展自查或协助检查,并主动上报房屋损坏情况。
据介绍,根据排查情况,对房屋受损情况将实行分类处理。对于损坏较小、没有安全隐患的房屋,可允许群众返回居住;对于损坏较重、主体结构能够确保安全,经过有组织实施修缮加固后的房屋,也可让群众返回居住;对于在水中浸泡时间过长、房屋损坏严重,经过检测无法保证安全的房屋,绝不允许群众返回居住;对于可能引发倒塌事故、没有加固价值的房屋,应要求拆除。